来源:涞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9 14:31:19 阅读量:1079
日前,经涞源县纪委监委批准,涞源县纪委监委对乌龙沟乡后庄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桂勤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桂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乌龙沟乡后庄村扶贫搬迁资金9.3万元私自扣留,未归还。
李桂勤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涞源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桂勤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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